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球探足球比分印发《湖南省工会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湘工办发〔2024〕5 号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 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工会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总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湖南省工会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 球探足球比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规范全省工会职 工书屋建设管理,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更好发挥职工书屋 作用,根据《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湖南 工会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职工书屋,包括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 范点、湖南省总工会新建的职工书屋、全省各级工会建设的实 体职工书屋、电子职工书屋网上阅读平台等。

第三条 职工书屋建设以一线产业工人、农民工聚集的基 层企业、工业园区、项目工地,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集中 的地方、行业,重大项目施工一线单位,缺少阅读学习条件的 地区和基层单位为重点, 以一线职工为主要服务对象,同时结 合我省实际,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重要服务窗口同步推进, 并与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工会驿站等工会服务场所以 及工会数字化建设融合发展。

第二章 实施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 在湖南省总工会党组领导下,成立湖南工会职工 书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全省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作,

监督专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湖南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包括:省总工会办公室、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部、财 务资产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总 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部,负责省级和省级以上工会职工书 屋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第五条 全省各级工会应成立相应的职工书屋建设领导机 构,领导和指导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职工书屋建设及阅读 活动开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管理好职工书屋的资产,接 受上级工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全省形成省、市(产业)、县(区)、 企业职工书屋建设矩阵,推动职工阅读活动高质量开展。

第三章 职工书屋的建设标准

第六条 全国总工会新建职工书屋的基本建设标准: 已被 命名为省级职工书屋;悬挂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式的标牌,使用 统一标识,有专用场地、配套书架、桌椅、可上网电脑;藏书 (含报刊)量不低于 3000 册;具有向职工提供数字阅读服务功 能,接入有正式版权的数字阅读平台(如电子职工书屋)不少 于 1 种; 由同级工会调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 有规范的图书借阅及图书室管理制度;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和运 行机制。

第七条 省总工会新建职工书屋的基本建设标准:悬挂全 国总工会统一制式的标牌,有专用场地、配套书架、桌椅、可

上网电脑(阅读一体机);藏书量不低于 2000 册,报刊杂志不 少于 5 种且必须配备《工人日报》《湖南工人报》《中国工人》; 有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有规范的图书借阅及管 理制度;经常组织开展读书活动等。

第八条 职工书屋评价指标:资金投入情况、藏书量及图 书更新情况、图书结构、图书质量、数字阅读服务功能、职工 阅读活动开展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第九条 市级及以下工会参照省总工会新建职工书屋的标 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本级工会新建职工书屋的标准和要求进 行规范,制订相应管理办法。

第四章 职工书屋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 各级工会党组(党委)要把职工书屋的管理和使 用列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 导,严把图书质量关,不断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坚决杜绝 “ 三俗” 内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十一条 实体书屋要按照“十有” 的建设目标进行规范 化管理( 即建设有场地、管理有制度、使用有计划、阅读有组 织、学习有成果、藏书有更新、 日常有人管、定期有活动、活 动有特色、长期有作用)。要制定并公开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 建立管理账簿,认真做好流通登记、动态管理、折旧更新等工 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借助智能化自助借阅管理系统,实行开

放式管理。

第十二条 加强对职工书屋的资产管理,依法依规建设、 管理和使用职工书屋,确保职工书屋有形资产、 品牌等不受损 失。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 工会工作委员会要做好职工书屋的统计,定期对本区域、本行 业内的职工书屋进行摸底,对省级以上撤销、合并的职工书屋 进行登记并向省总工会报备。

第十三条 做好职工书屋的使用。要把图书借阅情况、活 动开展情况、职工群众参与情况等作为申报省级以上职工书屋 的必要条件。要制定年度阅读活动计划,积极组建阅读社团或 兴趣小组等读书组织,组建阅读推广志愿者队伍并做好培训。 通过开展职工诵读、演讲比赛、读书征文、知识讲座、技能培 训、文艺创作、分享交流等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不断增强职 工书屋的吸引力,引导广大职工阅读成才。

各级工会应结合主题阅读活动开展情况,实施鼓励职工阅 读的措施办法,及时总结职工书屋建设成果,选树优秀职工书 屋典型、阅读学习优秀原创作品、阅读学习成才职工、突出贡 献工作者、优秀职工读书组织等典型,省总工会将择优通报表 扬并向全国总工会推荐,促进职工书屋建设创新发展。

第十四条 积极探索做好电子职工书屋的使用。电子职工 书屋可包含网站、APP、微信、数字阅读触屏、PC 客户端等产品 终端。职工用户可通过阅读账号的方式登录使用电子职工书屋。

各级工会也可在自有网站、APP 和微信上接入全国工会电子职工 书屋。

第十五条 全国总工会已建设全国工会电子职工书屋平 台,各地工会原则上不再另行投资开发独立的网上阅读系统。 各级工会应设置管理人员,落实本机构职工阅读账号的分发、 开通,及时通过电子职工书屋后台掌握与分析阅读数据,并通 过组织线上阅读活动等方式推动职工阅读。

第十六条 各级工会确因特殊原因需自建数字阅读平台, 须及时通过省总工会报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备案,并须根据《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试行)》对提供 技术或服务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内容把关、版权审查和质量 审核,确保数字阅读平台的安全。

第五章 经费保障及使用

第十七条 省总工会及各级工会应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职工 书屋建设。省总工会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部根据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程规划部署,提出年度职工书屋建设资金预算安排, 纳入省总工会本级年度预算。

第十八条 省总工会本级职工书屋资金主要用于:省总工 会新建职工书屋专项补助及牌匾制作、配送;为历年来建成的 全国、全省总工会建设的职工书屋补充更新图书,对其开展读 书活动予以支助;开展全省职工主题阅读;购买社会优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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