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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12-1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建立对离退休人员关爱帮扶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的扶困救助工作,把为离退休人员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校园和谐,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财政列支在册离退休人员。

二、补助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扶危济困的原则;

3、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补助办法

(一)年终困难补助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年终困难补助。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长沙市当年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者;

2、长期有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而引发的自负治疗费和护理费数额较大者;

3、因患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或遭受肢体残缺,器官破损伤害等重大伤害并住院治疗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4、因长期供养无收入的直系亲属,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5、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折合人民币3万元以上,且在一定时期内给生活带来困难的离退休人员,

四、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分四等。

五、申报与审批程序

1、下发通知与宣传发动。离退休工作处通过新老校区张贴通知,微信群、qq群等发放通知。

2、本人申请或离退休工作处推荐。本人填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申请表》;

3、离退休工作处核实。部门负责人在个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工会;

4、学院工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通报离退休工作处。

5、发放困难补助。

六、本办法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