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系:
2008-2009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请参照如下要求:
1、院级三好学生名额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
3、先进班集体名额不超过参评班级数的15%;
4、院系学生干部参加本班评比时不占班级名额。
各系要对照《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2009版)的相关条件要求,遵循《奖励条例》规定的程序,严格把关。评选结果于2009年12月8日前按附表一、二、三及相关电子文档报学生工作处。
注:院系学生干部参与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要求与其他干部参评要求相同,但不占本班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附表一、二、三请在学生处网站的资料下载栏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09年12月1日